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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市荒湖银丰棉业有限公司持有的50项报废设备资产

· 2024-04-16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HB1000526
    项目名称 监利市荒湖银丰棉业有限公司持有的50项报废设备资产
    转让底价 52万元
    挂牌日期 2024-04-16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4-28
    资产概述
    转让标的现存放于监利市荒湖银丰棉业有限公司,包括打包机、轧花机、剥绒机、风机、清弹回收机、皮清机、籽棉干燥设备等共计50项设备资产。上述机器设备性能均较差,现均已报废未使用。
    标的所在地 湖北省 - 荆州市 - 监利县 - 监利市荒湖银丰棉业有限公司(导航地址:监利市荒湖管理区东侧)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设备没有设立抵押、担保等行为。
    重大事项披露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文号:泓德评报字(2024)第006号)显示:
    (1)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2)本次评估对象为50项设备的残余价值,评估范围包括打包机、轧花机、剥绒机、风机、清弹回收机、皮清机、籽棉干燥设备等共计50项设备。经现场勘察,上述机器设备性能均较差,现均已报废未使用。委估设备没有设立抵押、担保等行为。
    2、转让方提示:
    (1)转让标的资产目前均存放于监利市荒湖银丰棉业有限公司,现状为:自车间整体停产后资产基本摆放在原有位置,未做移动或拆卸;
    (2)本次具体转让标的资产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列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详见本项目网站公示附件,请自行下载并认真查看,以免影响客观判断);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标的时以此作为交接清单,未包含在清单内的资产不属于本次转让范围;
    (3)受让方受让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后,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拆除、拆解、搬卸、运输等工作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在进场实施拆除工作前,与转让方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详见本项目网站公示附件)。若受让方委托第三方进行拆除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和其委托拆除的第三方共同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要求,确保按时且安全拆除、清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等事故,若委托第三方进行拆除的,进行拆除的第三方公司应同样遵守上述要求;
    (4)转让标的数量、质量等具体情况以转让标的现场的实际情况为准,转让标的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实际状况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5)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6)意向受让方在公开挂牌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将在公开挂牌期间组织两次现场踏勘,踏勘具体时间分别为 2024年4月22日 (即公开挂牌第 5 个工作日)下午2点及 2024年4月25日 (即公开挂牌第 8 个工作日)下午2点。意向受让方有踏勘需求的,在报名前须与转让方做好踏勘对接工作,并在上述两个时间段内前往标的所在现场勘察。
    3、因本次转让标的包含有废旧电缆,涉及电力设施、有色金属等资产的回收。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力设施、有色金属回收的要求。
    4、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文号:泓德评报字(2024)第006号),本《资产评估报告书》仅供于在公开挂牌期间至光谷联交所现场进行查阅。
  • 标的资产信息
    机械设备
    标的状态 报废
    资产名称 详见公示附件
    规格型号 详见公示附件
    计量单位 批/台/套/米/条
    生产厂家 详见公示附件
    数量 50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4-16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5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 : 00时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 ,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转让方确定并公示的《安全施工管理协议》(详见详见本项目网站公示附件,请各投资者务必点击链接自行下载查看全部内容),并在报名登记时对《安全施工管理协议》予以盖章确认。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4、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5、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光谷联交所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6、本次转让所涉及交易双方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7、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武汉泓德资产评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文号:泓德评报字(2024)第006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具体明细是以《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文号:泓德评报字(2024)第006号)所列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作为转让标的清单,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对照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完成转让标的的清点并盖章确认,盖章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转让标的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3)受让方须按照《产权交易合同》和《安全施工管理协议》的要求,并遵照转让方的指令和安排,完成本次转让标的的拆除、装卸、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在拆除、装卸、运输等工作中产生的相关费用;(4)受让方在拆除、装卸、运输本次转让标的行为中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8、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危废和固废处置、市场价格波动、资产数量和重量短缺、法规和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5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交易双方各付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监利市荒湖银丰棉业有限公司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武汉泓德资产评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核准或备案 核准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湖北银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3-04
    评估基准日 2023-12-31
    评估值(万元) 51.514043
    账面价值(万元) 28.580051
    资产原值(万元) 535.773262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资产评估明细表.pdf 安全施工管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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